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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机构改革后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新形势、新变化,省应急管理厅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新经验和新做法基础上,修订完善了《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省政府同意,于10月3日印发实施。修订后的《预案》进一步完善了救灾指挥体系、工作规程、响应条件及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与各专项预案的衔接协同,为更好地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坚强的支撑。
《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定位于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进一步明确了灾害救助响应启动规范程序,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重建保障有力。
《预案》进一步规范了灾情报告制度。强调了灾情初报、续报、核报的全过程、全链条时限要求、工作措施和报告程序,并明确了各级责任。
《预案》进一步加强了与总体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衔接。根据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动作模式,调整完善了灾害预警响应相关内容,明确细化了重大灾害风险防范相关要求和措施,提高了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水平。
《预案》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响应工作具体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增加、调整和更新省级各有关部门的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完善军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参与灾害救助等方面内容,确保灾害救助工作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管理规范、注重实效。
编辑:罗莹
校对:何欣
初审:玥桐
终审:马明
文章来源:陕西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号
关键词: 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