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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某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宣告会由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萍主持,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昭担任宣告人,被建议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行四人参加会议。
宣告现场,王昭宣读了检察建议书,介绍了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在办理曹某某盗窃、连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发现的问题,通报了该单位在国有物资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并从建议内容、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该单位表示,感谢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的监督,对检察建议诚恳接受,对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全部认领。该单位将从该案中吸取教训,加强对铁路物资的管理力度,加大对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牢固树立维护铁路国有资产的意识,从根本上防止类似违法犯罪情况再次发生。下一步将组织人员对具体措施进行研究,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徐萍表示,管理好国有资产是促使铁路企业可持续发展、巩固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关键。希望该单位以本案为借鉴,以整改为契机,完善站段内部管理制度,压实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物资的管理和保护。
徐萍强调,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有助于促进法律监督的程序化、规范化,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精准性,增强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