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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关于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对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通知》指出,我市将以文明城市和法治政府创建为抓手,建立城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企业、政府作用,厘清住宅小区所在地各级政府(管委会)、各管理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提高城市居民文明程度,共同建造和谐美丽家园。
依法编制《西安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据此实施管理。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明晰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提高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清单》中明确了对住宅小区内违规饲养动物行为、违反消防安全、违反公共安全、经营者价格行为、餐饮经营者无证经营、违反电梯安全运行行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等22个方面70个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设定依据等内容。详细《清单》内容可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通知》指出,清单所列违法事项仅涉及单一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执法;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由区县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依照“谁执法更有利更有效”原则,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执法主体,其他执法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住建部门应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做法,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减轻执法扰民。违法事项需经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先期进行违法违规认定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测、认定等执法前期支撑工作,并将违法违规认定资料及时提供给执法主体。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张端 责编 闫含
关键词: 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