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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案件回顾
2022年10月24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一女子哭诉自己辛苦打工没领到工资的电话。接到线索后,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周某等6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陕西某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产生争议。其6人在陕西某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务工期间,该公司拖欠周某等6名员工工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向陕西某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责令该公司7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周某等员工工资的《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于2022年9月份两次向周某等6人支付2万元后,仍拖欠27749元不予给付,该争议未能解决。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将该案纳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组织相关行政机关、陕西某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争议实质向化解会。
会上,检察干警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代表释法说理,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在2022年11月30日前履行给付义务,将拖欠的工资足额支付到位。
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雷瑞芬 吕如霞
编辑:魏垚
关键词: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