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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强化证据审查和社会危险性评估,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羁押。今年1-11月诉前羁押率为18.42%,同比下降了17个百分点,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方面依托联席会议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座谈会,组织公安、检察办案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积极传导“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两机关基本达成共识,明确从源头严控羁押,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提捕率相比去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强化社会危险性评估,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严格评估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坚决摈弃“构罪即捕”的观念。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相结合,慎用逮捕措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于逮捕后的案件,至少在每个诉讼程序开展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案件情节量化评估社会危险性,对于无羁押必要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供稿:耿莎/审核:政治部
关键词: 社会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