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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党和政府的政策,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关怀,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谢谢……”被救助人刘某某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表达着感谢之意。
近日,米脂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在饭后闲逛时偶然遇到犯罪嫌疑人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害人上前劝解反被犯罪嫌疑人捅伤致一处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目前,被害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尚未得到经济赔偿,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
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第一时间与第三检察部进行对接,将该线索移送给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在接收线索后,及时与被害人家属电话联系,在征得医院同意后,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被害人全家仅靠其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该案的发生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检察干警告知被害人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但因被害人仍在重症监护室且其家属在医院看护,近期无法提交司法救助的申请材料。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打通司法救助最先一公里,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在所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主动为他们办理了相关手续,从传统的“被动受理申请救助”转变为“依职权主动救助”,体现了司法从机械主义向能动主义转变,更是检察工作能动履职的体现。
今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司法职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实效,持续关注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助力社会市域治理。
来源:第三检察部
文字:刘咪
编辑:杜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