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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不断畅通救济渠道,促进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等工作有效衔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推动全县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宜川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关工委、妇女联合会和残疾人联合会共十二家单位联系商议、充分讨论,征求行业单位意见后,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二十五条,规定了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及内容。
《意见》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并明确了七种可以民事支持起诉的情形。
《意见》提出,各协作单位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通过建立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共享、法律援救助一体化协作、常态化联系沟通,以及加强联络宣传等五项机制,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护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各协作单位在开展涉及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时,可以邀请本意见所涉其他部门或组织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以“我管”促“都管”,汇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合力。
今年以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依法能动履职,办理了一批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残疾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支持起诉案件。该《意见》的会签,将有力促进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搭建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同时也进一步拓宽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工作的线索来源,提升支持起诉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下一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该《意见》为契机,找准支持起诉与保障民生的着力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开辟支持起诉新领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来源:第二检察部
编辑:韩雯玺
审核:王延玲
关键词: 民事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