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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作业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问题,及时向辖区应急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与之开展专题座谈,就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督促落实。
通过检察建议的制发,引起应急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全面巡查、集中治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群众举报奖励等机制,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落到实处。
案件回顾
2021年4月至12月,白某甲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雇佣白某乙、姚某某等人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沣东新城某停车场内非法设置加油站。
在两辆报废面包车内非法安装油罐、加油机、加油枪、计量器等设备,将车辆改装成流动加油车,并用塑料桶在停车场内存放大量汽、柴油,为来往车辆非法加油,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00余万元。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白某甲、白某乙、姚某某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2022年10月26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对三名被告人宣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危险作业罪
危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该案作为陕西省西安市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案件办理,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应急管理局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及时整改,逐项落实,并建章立制,通过检察建议增强了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提升了行业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推动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