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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显示,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新款M3000 8*4型专用汽车,共计2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制造过程未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执行,造成侧防护装置、后防护装置的连接方式错误且焊接强度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免费将车辆侧防护装置、后防护装置改为通过螺栓连接,以消除安全隐患。
关键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