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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发布《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等8所高等学校中药学专业认证结论的公示》,其中,包括陕西中医药大学。
评估中心会同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8所高等学校开展了中药学专业认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认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5日起至1月18日止。
华商报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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