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发来好友申请要借钱
他没多想转了348万……
(资料图片)
警方抓获19名嫌疑人,挽回131万余元
1月17日,西安公安航天分局神舟路派出所举行涉案财物集中返还仪式,为多名群众返还追回的价值160余万元涉案财物。
2022年8月中旬,西安市民董先生正上班时,手机的社交软件收到了好友申请,对方自称是他的上级领导,因买房着急需要借钱。董先生说,那段时间工作压力大,他的状态也很差,碰巧当时正在开会,“我没多想,就给对方转了款。”
当天,董先生先后两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348万余元,直到下午5时许,他隐隐感到不安,意识到借钱时没有求证对方身份,“我联系领导,他说根本没有借钱,我意识到遭遇电信诈骗了。”董先生赶往公安航天分局神舟路派出所报案。回忆报案当天的情形,董先生直言,“我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神舟路派出所接报警后,立即开展止付工作,经过一晚上的努力,共计冻结涉案银行卡一百多张。案发后,公安航天分局局长昝汉生第一时间赶到神舟路派出所了解案情并指导工作,要求迅速展开工作,机关各部门紧密配合,并成立以副局长魏向辉为组长的专案组。
2022年9月,专案组派出两个抓捕组辗转多省市抓捕涉案嫌疑人,经过历时31天的行动,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先后为受害人挽回损失131万余元。
1月17日下午,神舟路派出所举行涉案财物集中返还仪式,现场为群众返还了追回资金139万余元以及被盗面包车、茅台酒、贵重首饰、笔记本电脑、手机和电动自行车等,共价值160余万元的涉案财物。
现场,董先生紧紧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我以为自己被骗的钱再也追不回来了,感谢民警的努力!”
公安航天分局政委金军利说,神舟路派出所在2022年举行了多次涉案财物集中返还仪式,本次财物返还与以往不同,航天警方为让群众过一个安心的新年,前期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后,决定提前将追回的部分财物向群众进行返还,“董先生遭遇电信诈骗等案件,警方还在尽全力办理,相信追款还会有新的进展。”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文/图
虚假宣传燕窝功效
以次充好卖给老人
警方追回14.5万被骗资金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武屯派出所举行“燕窝诈骗案件”追缴资金返还仪式,为20余名受骗群众集中返还被骗资金14.5万元。
2022年9月初,公安阎良分局武屯派出所民警接群众反映称:辖区某商行虚假宣传燕窝功效,高价卖给老年人。
民警走访调查得知,该商行多次向60岁以上老年群众免费发放鸡蛋、面粉等,以此维系固定的客户关系,同时登记老年人信息,掌握老年人收入状况,时机成熟后,将老年群众聚集起来,再请“专业”老师讲解商行售卖的燕窝功效,对售卖的燕窝进行虚假宣传,让老年群众相信其售卖的燕窝价值不菲,并高价售出,对老年群众进行欺骗。
武屯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搜查取证、抓捕工作。民警连续奋战,分别于2022年9月16日、9月23日,将嫌疑人马某、陈某抓获。
经调查,马某、陈某售卖的燕窝产品标注燕窝含量252毫克每瓶,检测结果显示燕窝含量仅31毫克每瓶,未达到国家标准。犯罪嫌疑人马某、陈某对其虚假宣传商品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供述,由经销商派出“讲师”进行推销,声称其燕窝具有防癌抗癌、预防老年痴呆、提高记忆力、治疗心脏病冠心病、延长寿命等奇特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神仙燕窝”,以此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目前,马某、陈某已被公安阎良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共计追回被骗资金14.5万元。
1月13日下午,公安阎良分局武屯派出所举行“燕窝诈骗案件”追缴资金返还仪式,将被骗资金14.5万元返还给了受骗老人。
警方提示:近年来,各类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已经成为诈骗分子作案的“首选对象”。老年群众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提高对骗局的识别能力,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品,多和子女沟通、商量,守好自己的“养老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华商报记者 谢涛 文/图
伪装成功人士
诱导女性虚假平台投资
诈骗135万获刑10年8个月
公司业务员伪装成成功人士,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与女性接触并引诱对方在虚假交易平台投资,半年内共计诈骗135万余元,10人受骗。
1月17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夏某诈骗一案,敲响了本年度打击信息网络犯罪的“新年第一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被告人夏某与他人合谋通过网络以虚假投资为名实施诈骗活动,后在网络上搭建虚假的App交易平台,又招募多名业务人员,由被告人夏某负责业务培训及人员管理。各业务员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将自己伪装成具有经济实力的成功男性,通过预先设定的话术与30岁以上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接触、交流,取得信任后,引诱对方在虚假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充值,夏某等人通过后台程序人为控制虚构商品的涨跌走势,从而骗取对方钱款。
2020年7月至12月间,该团伙用于收取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内入账金额共计人民币2566705.7元,已查证属实的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357959.3元,涉及10名被害人。案发后,已查封、扣押被告人夏某名下房产1处、沃尔沃牌小型轿车1辆,并扣押涉案业务员退缴赃款共计人民币46000元。
1月17日上午,法庭经合议庭评议,当庭以被告人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未追回赃款继续追缴。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来源:华商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