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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家住西安市莲湖区海纳观景园小区,这两天屋里温度只有8度。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该小区是西联供热公司水网热用户,采暖方式为地辐热。1月19日,西联供热公司安排用户管理员上门进行查看,该住户家中温度确实不理想。用户管理员在排查情况后,帮助该住户对家中过滤网进行了清洗,并告知住户近期会继续关注其家中温度提升情况。对于住户反映温度未达标的情况,西联供热公司将严格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进行退费。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供热企业原有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全额退还热费。
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六月三十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鉴于该住户家中供热温度不达标的实际,督促西联热力供热公司工作人员提高换热站的巡查频次,及时排查处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群众投诉,持续跟踪该住户用热情况,确保用户正常用热。
华商报记者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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