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23年2月11日分上午、下午分别举行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原定2022年11月26日举行,因疫情2022年11月22日发布延期公告)和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笔试(2022年11月1日发布招聘公告,11月8日至10日网上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已报名缴费且未申请退费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2月7日8:00至2月11日15: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同时务必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后网站不再开放提供《报名登记表》打印服务。
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时请务必按照网站提示的入口进入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
(1)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下午
14:30—16: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6:00—18:00综合应用能力
因两场考试部分考场重复设置,为确保考试秩序,请参加下午考试的考生上午不要到考点。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考点均设在本市。具体考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1.根据《陕西省实施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本人毕业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1号楼722室)申请加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笔试成绩查询
2.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持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起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持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按照规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必要检查。请提前自备手提袋,将规定以外物品装入袋内(手机装入袋前须取消闹铃设置并关机),并统一放在指定位置。
3.作答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考生需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4.进出考点、考场,除接受身份核验外,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防护级别以上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
5.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6.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自己无法正常作答且严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作答的,本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其他招聘工作有关要求以《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