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黉学门中学的初三学生张同学,在新学期遭遇到了可能是其长这么大最残酷的一次磨难。
新学期开学张同学报名遭拒,班主任老师先给出的理由是没完成寒假作业,小张同学补上了部分作业之后依旧被拒,后经沟通才知道学校其实是不希望张同学参加中考而是想通过劝退让张同学直接去上职高,原因是张同学的成绩太差。
(相关资料图)
据张同学说,学校不是只针对他个人,已经劝退了好几位成绩较差的初三学生。
对此,学校方面也给出了解释,在学校看来,像张同学这样的学生即便是参加了中考也考不上高中,而此时也正好有“职中春季招生”,所以像这样成绩差的学生不如直接去上职高,如此还能实现“双赢”。
尽管学校口口声声称从来没有强制过,但不给发书、不让考试、多次劝离本身难道不算是强制吗?
学校也不可能不知道这样做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所以又说:“孩子想要把初中读完,参加中考,学校也非常欢迎。”
其实他们搞错了一个问题,这里不存在“欢迎”这个概念!
能说出这个词来,在我看来充分说明学校本身根本没把自己身份、职能、责任搞清楚。
明知故犯的原因也不难知道,就是为了“升学率”。
对学校而言,升学率高就能得到更多的资源、支持以及认可,并且能够在方方面面获得更多的收益。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
但如果义务教育都这么搞,试问这样的教育如何承担国家赋予的教书育人责任?
学校拒绝成绩差的学生参加中考,这里面是否还存在向职高输送生源牟取利益的事情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嘴上说的“双赢”,其实从一开始就只是想自己“独赢”而已。
事实上我个人是不反对学校给学生创造多元选择机会的,但是你不能违法强制、逼迫学生及其父母如何如何,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你不希望这些成绩差的学生拉低学校的升学率,希望他们能够放弃中考,那你应该做的是给学生、学生家长提供负责任的且合理的说明,换句话说就是把这部分孩子送到职高也可以,但你要做一些工作,能确保让学生及其父母心甘情愿地这么选择。
而且还不能是利益交换的诱导方式。
如果你真想“共赢”,不是不可以,但起码要做到对每个学生负责任,而不是“劝退了之”。
例如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组织召开“分层家长说明会”,或者是采取“一生一策”的方式进行沟通。
这个工作组应该邀请专业人士、相关职业学校等参与,不能以“劝退”为导向,而是应该以如何更好地规划孩子们的学业、职业以及人生等为宗旨。
由于“普职分流”的客观性,必然使得大批初中毕业生只能选择上职业学校。
但教育是终身的,作为初中学校也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学生终身教育的培养和指导——从专业、从学校、从继续教育、从就业、从职业发展、从人生理想等等方方面面给予学生、学生家长最大的支持,如此才能获得学生以及家长们的信任。
比如我举个例子:
某学生虽然学习成绩很差,但通过交流发现该生对IT非常有兴趣,并且也有这方面的职业理想。
学校应该询问学生及其家长的打算,如果有,比如说他们本就打算去私立高中就读又或者是准备去某某职业学校的话,学校可以就这些安排给予一些补充性的建议。
但通常情况下多数学生、学生家长是没有这方面计划的。
此时学校可以结合学校、专业、发展等给予学生和家长建议。
例如推荐该生去某所职业学校就读,该校的计算机相关专业是何种情况,学生在那里学习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机会,同时如果学生还有更远大的目标,还需要做哪些事情等等。
如果你认为春季招生是一次难得的好机会,例如会有特色班/重点班等优势,也应该说明,而不是时时刻刻都只关心对方会不会放弃中考,或者说时时刻刻都以劝退对方为终极目的。
我们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样的励志情况,但学校不是功利吗?那我们也说点功利的。
尽管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差,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学生未来不会没有一番作为,感恩学校或许不太现实,但记恨学校、学校的某些人,终归对谁都不好,不是吗?
绝大多数学生、学生家长都不傻,你是不是为了他们好,怎么可能感觉不出来呢?
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是抱着为孩子负责任的态度全力以赴地去做这些事情,那才真的有可能实现所谓的“双赢”。
最后我想说的是,孩子小我们没法要求太多,但作为家长要知道自己在孩子的教育、成长、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至关重要的。
像黉学门中学这种学校难免在其他地方也有,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要知道自己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争取“受教育的权利”,我们终极的目标是希望孩子未来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否则就算是孩子真的参加了中考也确实没考上高中,那些该来的问题还是会来,但如果之前没有做好准备,届时我们又该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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