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资料图)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省级审核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是今年全市的一件大事,务必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是整改省级审核反馈问题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质量、打造特色亮点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森林城市建设意识和行动自觉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公众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知晓率和满意度的行动实践,对顺利通过国家审验、成功取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城市无裸土,处处皆绿色”行动。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围绕城区增绿添彩工程,以中心城区和宜君县城闲置地、拆建地为重点,坚持以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结合,建设街头小游园,提升城区绿化覆盖率。通过植树种草、补植更新、抚育修剪等方式,提升城市街区、道路、广场、公园以及机关庭院、居民小区绿化水平。对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在每个区县打造5个以上绿化亮点,彰显森林城市特色。
(二)“治理牛皮癣,山坡披绿装”行动。由市林业局牵头,以城市周边、公路沿线直观坡面中的空地和残次林为重点,因地制宜,乔灌结合,注重色彩季相变化,常绿落叶搭配,观花赏叶兼顾,通过植树绿化、补植抚育等措施营造森林景观。积极开展以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为主的多形式示范活动。在每个区县建设3个以上治理亮点,树立典型示范,推进全面绿化。
(三)“路路树成荫,风景美如画”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围绕市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沿线,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通过补栽、更新、抚育等措施,实现一路(或一段)一树种、乔木连成行的绿化景观。新修道路绿化同步,兼顾生态服务功能,建设慢行系统,完善绿道网络。持续开展“四好公路”建设,在每个区县建设3条以上精品生态廊道。
(四)“保护水源地,水清岸又绿”行动。由市水务局牵头,加强桃曲坡水库、龙潭水库、高尔塬水库、西河水库和柳湾水源地生态保护修复,同步实施后河沟、雷家沟、王家坪等新修水库库区绿化,重点提升漆水河、沮河、赵氏河城市段水岸绿化质量,建设乡村小微湿地,营造岸绿水清的水生态环境。在每个区县建设3个以上河道生态修复及水岸绿化典型亮点。
(五)“村村栽万树,四旁都绿化”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乡村振兴生态宜居要求,规模开展农村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美化,提升公共休闲绿地和村周防护林建设质量。尊重群众意愿,以当地适生的果树和花卉为主,建设民居果园和庭院花园。利用空闲地、边角地及民宅拆迁地建设公共休闲绿地,悬挂生态标识。完善管护机制,稳定养护队伍,提升绿化效果。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在每个区县建成20-30个特色鲜明的森林乡村。
(六)“小手拉大手,创森我奉献”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持续开展森林城市“进学校”活动。在全市各个学校开设生态课堂,利用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主题演讲等形式传播森林城市知识,培植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开展绿色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师生栽植纪念林,开展树木花草认养认领,以实际行动投入森林城市建设,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在每个区县建成3个以上绿色示范校园。
(七)“建设新家园,营造新环境”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以乡镇驻地和城区居民小区为重点,建设幸福美丽家园。镇区绿化围绕街道、道路、河岸、广场等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庭院,实施绿化美化;利用闲置地、拆建地建设休闲公园,完善配套设施,满足群众需求。新建居民小区从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把关,确保绿化达标;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通过拆建补绿、破硬增绿、房顶植绿、阳台摆绿等方式,提升绿化率。积极开展森林城市“进社区”活动,在每个区县建设3个以上绿化示范小区。
(八)“修复旧矿山,展现新面貌”行动。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围绕全市采煤矿区和非煤矿山,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治理。积极争取中省专项投资,统筹生态修复项目,采取植树种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修复率达80%以上。认真总结采煤矿区和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经验,在每个区县培树3个以上独具特色的生态修复典型亮点。
(九)“突出新特色,宣传鼓干劲”行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统筹部署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成立专班,总结提炼铜川资源转型发展的特色和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经验等。协调各媒体多视觉宣传森林城市建设成效,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开展全方位动员,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市民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十)“科普为引领,传播林文化”行动。由市科协牵头,统筹推进全市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生态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评选工作,每个区县建设2个以上生态科普教育场所。指导各区县、各行业积极开展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完善城乡居民集中活动场所的生态标识系统,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围绕第31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性森林城市建设主题活动5次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行动自觉。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已列入市政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十大行动”是今年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重点工作,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增强自觉性,主动作为,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切实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实现预定目标。
(三)积极推进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发挥抓总作用,立即行动,切实负责,按照各自实施方案,指导行业系统有序衔接,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各区县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实行周报告、月推进、季点评、半年考核机制。市创森办将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约谈和公开通报。
铜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王 兴
排版|阴 瑜
主编|李宏国
来源|耀州发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