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女士在乾县林锦庭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审批下来却因未还清房贷被押在房管所,侯女士认为这不合理。对此,乾县房管所及住建局回应称,出台这样的政策是因为房管部门未与不动产管理部门联网,侯女士如果确实需要,可以在征得银行同意后前去办理房产证。
业主:房贷还清之前,房产证要押在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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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侯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2019年她在乾县林锦庭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21年交房后,她按照规定按时缴纳了契税和大修基金。今年年初,她向开发商咨询房产证办理进度,开发商表示,去年年底的时候,她的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了。
“前段时间,我向乾县房管所咨询领取房产证的问题,对方回应说,在我房贷还清之前,我的房产证需要押在房管所,不能发给我本人。我的房贷贷了20年,难道这20年我都见不到房产证?这种政策在其他地方都没有听说过,我觉得很不合理。”侯女士说。
房管所:因为未和不动产部门联网
20日上午,乾县房管所吴姓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乾县确实存在房贷未还清之前,房产证需要押在房管所的规定,主要原因是目前房管所跟县上的不动产管理部门还未联网,此外,也有一些人不愿意自己的房产证上有抵押记录,所以不想领房产证。房主如果要用房产证的话,可以去房管所打印复印件,如果需要原件,要先去和银行协商,征得同意后再来房管所领取。
对于此事,乾县住建局办公室屈姓工作人员称,房管所之所以推出这样的政策,主要是因为房管所和不动产部门还未联网,至于何时能联网,目前还不清楚。“房产证不是不能领取,而是领取之前先要征得银行的同意。”屈姓工作人员说。
银行:没有要求扣押房产证
20日下午,向侯女士发放房贷的建设银行礼泉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房管所扣押业主房产证的情况,不同小区情况不同。对于银行来说,房贷未还清之前,业主的房子处于抵押状态,这跟房管局是不是给业主发放房产证没有关系,银行也没有要求房管所扣押业主房产证。
律师:行政管理衔接问题不能成为扣押理由
对于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获取产权证书是权利人的法定权利。不动产权证书和银行贷款抵押是两个法律概念。不动产权证书系购房人对自身购买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法律证书。而银行贷款抵押是基于银行债务而衍生,是银行为了保障自身债权而为抵押人设立的一项担保。因此,不动产权证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物权,而银行贷款抵押最终目的是为了债权,两者无论是性质还是后果均不影响。
赵良善指出,实践中,银行为实现自身优先权利,一般会在不动产上设立他项权证,在贷款人逾期还款或不还款时,索要债权并就不动产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是银行抵押,还是任何他方权利,都不能限制或者剥夺权利人获得不动产证书。房管所和不动产部门未联网并不能成为扣押的理由,这属于地方行政管理衔接问题,并非是法定限制权利人获得证书的情形。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 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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