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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通报陕西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情况,发布《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及14件典型案例。
这14件典型案例分别是:安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西安市某区某砂场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这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保护基本农田方面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督促履行基本农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这是公益诉讼保护耕地方面的典型案例;张某甲、张某乙职务侵占案,这是保护秦岭生态资源方面的典型案例;胡某华等人与某广告装饰工程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淳化荞面饸络”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保护案;李某宇、李某轩司法救助案;检察机关督促履行农用地膜监管职责案;郭某成、张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督促治理农村涝池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农村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旅游规范化行政公益诉讼案;龚某海故意伤害不起诉案。
据介绍,陕西省检察机关两年来共办理危害粮食安全、影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侵犯农民权益等各类涉农领域犯罪案件18239人。通过办案保护集体生态公益林7876亩,复垦耕地4689.5亩,督促保护草原112亩。(总台记者 雷恺)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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