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印发《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失业保险有关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期限。
1.对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且符合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将申领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2.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失业保险待遇。
(资料图)
3.优化经办流程,畅通申领渠道,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线上线下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申请条件
>>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
西安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55元/月
缴费满一年失业补助金标准:1404元/月
缴费不满一年失业补助金标准:877.5元/月
西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每人每月74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560元
>>发放期限:
1、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
2、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的生活补助金。补助期限为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补助标准为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领取方式:下载西安人社通APP
注意事项: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每人累计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不超过2个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停发情况:
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予以停发。
出现虚构劳动关系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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