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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大荔公安交警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开展清明节前交通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通过翻阅台账、听取汇报的方式,对企业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GPS监控系统、安全教育及隐患排查台账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了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尽快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工作人员要求: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同时依托画像评估报告按期完成车辆检验、报废等业务,避免出现逾期情况,及时消除车辆3条以上违法,确保备案驾驶人驾驶证状态正常,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为清明节期间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供稿:仇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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