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7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根据《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和《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评定标准,经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全国和省内营商环境评价研究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打分评定和实地考察,拟将西安市莲湖区等16个县(区)确定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
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拟入选名单(共16个):西安莲湖区、雁塔区、高新区、西咸新区;宝鸡市渭滨区;咸阳高新区;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富平县;延安市宝塔区;榆林市榆阳区、府谷县;汉中市汉台区、城固县;安康高新区;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
来源: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编 辑:冀柯均 责任编辑:宋乔飞
审 核:杨森 签 发:张力宏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