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久见,村干部不让村民在房前屋后种菜,还煞有介事地推出一份名为“倡议书”实为“强制令”的文本。这事发生在陕西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办韩村。
网友提供的截图显示,村干部在群内发消息说,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严禁各位村民在各家房前屋后种植带藤类、插杆类蔬菜,如黄瓜、西红柿、丝瓜、北瓜、西葫芦等。村委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直接进行拆除……
且不说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有没有这样的权力,单就相关村干部“不食人间烟火”般的说话口吻而言,还是让人大吃一惊。这些村干部竟然如此不懂农民、不懂农村?
(资料图)
当地街道是这么回应的:韩村位于鄠邑区甘亭街道,属城乡接合部,村居布局为统一规划建设的2层联排房屋,各家各户无围墙,属于开放庭院。近期,村子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活动,村干部因落实个人管理责任迫切,拔高要求,在微信群发布了不当倡议,该倡议被截图上传至网络平台,引发网友关注讨论。已要求村委会纠正不当倡议,及时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后续工作中,举一反三,持续做好群众服务工作。
这段文字很值得玩味。街道既打了板子,也隐性地肯定了相关村干部的责任心。对“村居布局”看似不经意的描述,实际上颇有侧重,无非是想说明,这样的居住环境,已经类同于城镇小区。我们都知道,别说标准意义上的小区,哪怕是农民拆迁安置小区,也是不允许随意开荒种菜的。那么,韩村村干部作出禁止种菜的要求,也就有了“情有可原”的基础。否则,街道方面何以只是轻描淡写地以“不当倡议”来归类呢?
跳出此事范畴,这种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的管理意识,自然令人忧虑,而以牺牲农民的自产自食蔬菜为代价的“审美”也令人反胃。在我有限的“村庄听闻录”里,从未有过一个由农民构成的村子把农民的种菜传统视为“异类”的内容。
在农民的生活环境改善的叙事中,农民接纳诸多现代生活品质和现代文明理念,这是一大趋势,然而,无论文明的风气如何吹拂乡村,农民对传统手艺的追寻和倚重,依然成为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间,种植草木,安排果蔬,是他们遵循的习俗。以至于,一些地方的农民上了楼,也会在阳台上开辟一处小小的种植区,继续和土地对话。而在传统村落——哪怕这种村落已经采取了统一规划建设的手段——农民借用果蔬的绿藤装扮庭院周围,也体现着良好的绿色、健康理念。
种植果蔬,最直接的获得,就是饱腹之感。农民有田地可经营时,也会开垦一份“自留地”,以备不时之需,土地流转或征收后,更是视身边的疙瘩地为“宝贝”。我的少年村庄拆迁后,父老乡亲便在周围搜寻任何可以用来种菜的“地盘”。他们对土地和种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敬畏感和留恋感。
在当下这样一个物质丰盈的社会里,很多地方的农民之所以选择在房前屋后种菜,不仅在于可以得到更多的新鲜的、安全的食物,还在于,可以借此保持农耕社会形成的社交关系。农民是善于互赠食物的群体,你端一盆韭菜饺子到对门,对门还以一把鲜绿的芹菜,这样的礼尚往来,不可或缺。否则,上菜场买菜多花钱事小,失去古风事大。
有的人不懂农民的心思,甚至认为胡乱种菜是缺乏审美训练的表现。但在我看来,在房前屋后营造绿色空间,恰恰是他们具有浓厚审美趣味的明证。世间并不是只有“绿了芭蕉,红了樱桃”才是美,“绿了黄瓜,红了辣椒”,一样让人心情怡然。自小在农村生活的我,仔细打量过豆荚从无到有、一天一变的过程,这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过程。每一个农民都可以通过蔬菜的千变万化,感受到自然生态的美好,感受到在天地之间的一份写意。诗人可以“采菊东篱下”,农民也可以“采瓜东篱下”,有什么违和的呢?
这些年,我造访过多个美丽新乡村,见识过那里的村庄被包括蔬菜在内的绿植“笼罩”的美。乡居图如画如诗,农民自由出入,如画中人,从物质和精神上都得到了滋养,岂不美?让这样的村庄呈现于大地之上,本身就是对美学和文明的一份贡献。创文也好,提升村容村貌也罢,都应该顺应民心,推崇自然的、和谐的风貌,而不是自我“设计”出一份审美规则,把农民的自然生产和生活方式强行纳入、依“规”修裁,造成严重的撕裂。
古往今来,村庄总是以“参差不齐”取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从来都生发于形制各异的农家小院之中。那种整齐划一的“规范”,带来的不是美的享受,而是僵硬形态的压迫感。强调村子的“总体美”并非没有道理,但若是拿个性十足的家园之美“开刀”,带来的是一大考问:为谁创文,为谁提升村容村貌?创给谁看,又提升给谁看?想必不是为了农民,而是为了“功名”;也不是给农民看的,而是给检查组看的。
无疑,农民并不喜欢这样的“统一安排”,网友通过截图上网质疑“韩村除菜令”,形成一波舆情,就已经表现出鲜明的态度。一些基层干部可能内心还挺委屈,觉得自己一片好心没有得到群众的理解,而这恰恰是双方在审美、治理等方面缺乏有效交流沟通的表现。说到底,社会治理的前提是“尊重”“包容”,唯有从这一层面多和群众交心,尊重民众基本权利,一些荒诞的层层加码,才不会频频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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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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