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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将小区人防地下室占用为仓库两年多,不少业主认为此举不合规,且有很大的消防隐患。近日,家住西安建元路长乐东苑D区王先生的向华商全媒体反映,小区6号楼有一间人防地下室已被人占用两年多。
业主:人防地下室被人堆放了易燃货物
“我们小区是回迁安置房,地下室属于人防工程,平时应该空置。但前两年有人把地下室上了锁,又转租给他人当作仓库使用,里面堆放了不少货物。”王先生说,占用地下室的人姓于,并没有办理过相关手续。之前物业曾让他将货物搬走,但于先生没有执行。
4月8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长乐东苑D区。在6号楼地下室看到,其中一间地下室上了锁,透过玻璃可以看到里面堆放着一些纸箱。“地下室堆放这些易燃品,我们担心有消防隐患。”王先生说。
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张落款为西安荣鑫智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长乐东苑D区物业管理部的《整改通知书》,其中写着:3月26日消防检查中曾发现6B人防地下室被用于堆放易燃货物,要求3日内清理完毕。于先生在签收人一栏签字确认。
占用者:曾将地下室对外出租,已要求租客月底清走货物
小区物业(荣鑫物业)负责人薛先生告诉记者,该地下室确实属于人防工程,此前也向占用者于先生发出过整改通知,但对方签字后并未执行。现在已过要求的3天期限,但因物业没有执法权,无法要求其强制执行,之后将报警处理。
4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于先生,对方表示地下室被占用一事与他无关,是西安汝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地下室对外出租的。
王先生告诉记者,长乐东苑小区目前由两家物业公司管理,荣鑫物业负责住宅区,汝明物业负责商业区。“但人防地下室不属于商业用地,他们没有相应手续就将这里违规出租。”
记者拨通汝明物业公司负责人陈先生的电话,他说公司曾向未央城建承包了该小区的商业区域并负责经营,地下室区域虽然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但是由他花钱清理、修缮的,因此当作仓库使用并对外出租。“我已经通知了租户,让他月底前把地下室里的货物清空。”陈先生说。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文 陈团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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