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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求我们现在就把今年5月—12月的物业费一次缴清,否则不给我们办装修手续。”4月24日,西安市长安区瀚文居安里小区居民刘先生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称。
刘先生说:“瀚文居安里小区是回迁小区。今年1月收房,目前大部分业主正在装修期,但小区陕西汇锦苑物业却要求现在就一次性缴纳8个月的物业费,否则就不让装修。”
多名村民证实了刘先生的说法。有村民说:“这一次性缴纳8个月的物业费,可是笔不小的数目,关键是物业这样要求,明显是霸王条款。”
一物业工作人员说:“我们确实让居民签了一个‘代缴费用说明’,签字后就代表村民同意由小居安村委会从商铺租金费用中扣除代缴纳装修押金、建筑垃圾清运费、拆除垃圾外运费、物业费(5—12月)、生活垃圾费(3—12月)和建筑垃圾费(注:村民承担5元,物业垫付1元)等费用,实则是‘合费’,方便居民缴纳。”
至于为何要一次性预交8个月的物业费,该物业工作人员说:“一次性预交8个月,是物业之前与村委会达成的协议。我们1月进小区服务,但免收了1月—4月的物业费,所以一次性收取8个月物业费可以理解为物业的一次优惠活动。像我们就与村委会约定:2024年将开展一次性缴纳1年物业费可免1个月物业费的优惠活动。”
对以不办装修手续为由,让业主一次性缴纳8个月的物业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该物业工作人员说:“这是物业和村委会的协议。”
但小居安社区张书记否认双方有上述协议。“村民不愿意一次缴纳8个月的物业费,可以在‘代缴说明’中将此项划掉,只代缴其余的费用。”对上述说法,物业工作人员也称需要请示负责人。
4月24日下午4时许,张书记再次回复说:“已与物业协商好,物业不能强制居民一次缴纳8个月的物业费,居民可根据自愿选择物业费缴纳的周期。”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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