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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5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案例,最高获刑十年七个月
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榆林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润前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马润前安排下属单位榆林路桥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帮助其叔父马某某承揽该公司承建项目的附属工程,还将其堂弟马某某的装载机安排在下属公司承建项目中参与施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马润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西安市蓝田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雷鑫岗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揽问题。2019年至2021年,雷鑫岗先后在担任蓝田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局长期间,违规指定、安排相关公司和人员承揽河道清淤、水厂建设、农业示范园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项目,并收受贿赂,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雷鑫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
3.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宏军破坏医疗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问题。2019年12月至2022年3月,朱宏军多次干预和插手基层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及防疫物资采购等,不履行招投标程序,采取打招呼、透漏标底等手段直接指定或帮助相关人员承揽项目,并收受贿赂,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朱宏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4.汉中市洋县公用事业局原副局长李亚伟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17年至2022年,李亚伟通过直接安排和给相关人员打招呼的形式,为其弟李某某承揽洋县公用事业局的项目提供帮助,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李某某先后多次承揽洋县公用事业局绿化改造、苗木栽植、路灯拆除等工程项目。李亚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西页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张兆杰、党员季玉亮敲诈企业钱款问题。2022年7月2日,张兆杰伙同季玉亮在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西页沟村方洁路对行驶至此的陕西壑源矿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多辆绿皮货车进行拦截,并以车队运载货物污染苹果树为由,索要人民币1万元,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2022年7月,张兆杰、季玉亮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实习编辑:赵司尧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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