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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省安委办消息:从即日起至11月底,省安委办组织综合执法队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执法督查活动,防范遏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据悉,此次督查活动重点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电力、校园、医疗卫生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开展。
督查活动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为依托,从市县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中抽调人员,组建10个市级督查分队、107个县级督查小分队,采取异地交叉的方式进行执法督查。同时,从省市专家库中抽调120名不同行业领域专家,配合督查小分队,进驻全省107个县(市、区)开展执法督查。
陕西省安委办强调,各督查分队、督查小分队要严格依据行政执法相关要求,亮明身份、说清来意,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对照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查清隐患、明确依据、确认结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督促企业立即开展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并向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陕西省安委办要求,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既要严格执法、警示提醒,又要告诫劝导、指导服务。加大对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一罚了之”和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督查活动中,若存在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工作不细不实以及查不出或不愿查重大事故隐患等行为,将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 兴
排版|任 静
主编|李宏国
来源|陕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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