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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好!我是被执行人党某的母亲,我愿意替我儿子还债……”6月13日早上刚上班,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颤颤巍巍走进洛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边说边从皱皱巴巴包裹了几层的塑料袋里拿出来一沓现金,泪流满面地放到办公桌上。
这位老人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人党某的母亲。原告马某诉被告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党某偿还原告马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2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党某却无动于衷。马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党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其名下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后经到村委会调查,了解到本人长期外出,且下落不明,遂依职权对党某采取发布失信信息、悬赏公告及设置失信彩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6月12日,党某母亲从村干部口中获悉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几天到村委会调查其儿子的下落及财产信息,遂拨通多年未归儿子的电话,怎奈电话那头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彩铃提示音,老人心想儿子怎么沦落到这步田地了,不论怎样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子有家不能回啊!于是翻箱倒柜把自己多年积攒的4万元养老钱拿出来,第二天一大早急忙来到法院寻找办案人员,主动要求给儿子还债。
执行法官于是立即电话通知申请人马某,告知其老人是拿安享晚年的养老钱给儿子还债。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解和开导之下,申请人马某也深深地被老人的诚信之举所感动,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老人当场一次性给付4万元,剩余部分马某自愿放弃,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通讯员:王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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