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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陕西的检察机关,15日在陕西宝鸡召开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共同签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跨区划协调配合机制,构建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新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要坚持统筹协调、多维发力,充分发挥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要深化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协同、区域密切协作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在问题聚焦、数字赋能、依法监督、生态修复、绿色发展上持续用力,共同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
根据协议,七省(市)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反馈、调查取证协作、重大跨区划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生态环境修复跨省协同、联合调研、业务交流和人才培养等12项机制。
据统计,2020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6件177人,起诉455件618人。(记者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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