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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印发《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清朗行动”工作方案》,从6月12日起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清朗行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清朗行动”对12种情形予以重点打击,其中包括利用党和国家重大事项的名义或者敏感人物、敏感事件进行商业炒作宣传;发布诱导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拜金攀比、恶意炒作等违法广告;利用各种媒介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以及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在食品广告中对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含量、制作成分等或者服务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广告行为等。
据悉,此次“清朗行动”由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西安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食品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协作执法和联合监管工作。 华商报记者 权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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