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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新车,为什么买之前车已经在别人名下上了强险!”近日,市民杨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她在宝鸡高新十二路的长安4S店买车,一年后才发现自己买的新车在买之前就上了保险。
杨女士说,2022年7月12日,她在高新十二路的长安4S店买了一辆汽车。一年后,准备再次交强险的时候才发现车在买之前,也就是6月30就已经在别人名下购买了保险,“买的时候,销售只是说车前几天上了强险,没说是在别人名下,我当时也没多想,但是一年后我才知道居然在卖给我之前就在别人名下上了保险。那我就怀疑这个车是不是别人不要又卖给我的。“这辆车是作为陪嫁车购买的,我要的就是手续和车辆都是崭新的,买车的时候也和店里说的很清楚,但最后居然买到了不是那么清清白白的车。”
事发后杨女士找到4S店, 4S店表示可以送车保养和油卡进行补偿,但是杨女士不接受。她表示:“即便这个车不是别人不要又卖给我的,但也有可能是展览车或者试驾车。”
当日,记者和当事人一起来到宝鸡高新十二路长安4S店。“车是新车,不是二手车也不是试驾车或者展览车”该店负责人刘经理表示,因为当事人购买的该款车比较紧俏,4S店为了占资源在售卖之前就将强险上在了店内员工名下。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反映后,他们也十分重视,确实不应当在售卖之前就办理保险手续,对当事人造成影响,他们也表态对当事人进行补偿,但是当事人一直怀疑车辆是试驾车或者展览车,所以双方一直没有商谈下来。
当日,在4S店内记者从中多番协调,最终,该店与当事人达成一致。
“感谢小里帮忙的介入调解,我们和4S店达成和解,事情终于圆满解决十分感谢!”杨女士说道。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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