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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工作有效衔接,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林业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协作督办、协同监督、业务交流六个方面,全面健全“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林业主管部门各自职能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构建严格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制度,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要求,要从立案监督、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公诉、案件执行五个方面,加强部门间的办案协作,建立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
来源|陕西日报
记者|穆骋
监制|赵侠
制作|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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