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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医疗机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市、区县、开发区管辖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秉持“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西安建设,聚焦医疗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医疗行业市场秩序重点整顿,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专项整治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准备、实施、总结等3个阶段,重点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竞争行为和相关广告行为、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保管、使用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各类医疗机构有无违反规定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问题;药品和医用耗材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政策执行情况;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虚假宣传医疗产品功效和服务疗效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查假借科室宣讲会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严查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医疗广告中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购进、保管、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12345等渠道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广泛宣传医疗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将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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