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陕西出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重点整治“带金销售”
泄露招投标价格等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
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等科室
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
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
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等问题
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
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
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
医疗反腐重锤拳拳到肉,到底如何做,陕西发布了相关工作方案。
陕西省卫健委近日发布的《陕西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到,要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重点整治以“捐赠”、学术活动等名义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三大部分,其中,最受关注的“重点任务”部分包括“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等四项共11条具体措施。
在“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中,《方案》要求,要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在“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中,《方案》明确了行业管理、行业组织、产品销售等环节不正之风的整治内容。
行业管理方面,整治重点在于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行业组织方面,整治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医药产品销售采购方面,整治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关联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
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方案》要求,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
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
《方案》要求,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
加强问效追责问责
《方案》最后要求,在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方面,要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
同时,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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