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相关资料图)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
紧密结合夏季交通安全形势
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
严查严管严处超员违法行为
切实消除隐患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案例一
8月11日20时20分许,安平中队民警在平利西收费站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中,发现一辆陕G*****号牌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际乘坐6名乘员,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8月11日21时06分许,安岚中队民警在岚皋收费站开展统一查处行动中,发现一号牌为陕G**8的7座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8月12日9时35分许,安岚中队民警在岚皋收费站开展统一查处行动中,发现一号牌为陕K**3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四
8月13日11时04分许,安平中队民警在平利西收费站开展日常执勤执法,在依法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陕U*****号牌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际乘坐6名乘员,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案例五
8月13日21时02分许,安岚中队民警在岚皋收费站开展统一查处行动中,发现一号牌为鄂K**8的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针对这些超员车辆,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该违法行为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要求驾驶员将超员乘客安全转移,最后,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
安康高速交警温馨提醒
车辆超员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堪设想,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驾驶和乘坐超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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