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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21时22分,一辆小车司机报警:自己把倒在地上的摩托车和倒在地上的男人碰撞了。
男人为什么倒地?自己倒还是其他原因倒?小车碰撞之前发生了什么?会不会有车已经碰撞了他?之后又驾车逃逸?一连串的问题随之出现。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辅警燕军、庞哲、郝业辉、任劲远冒雨火速出警赶赴事故现场。勘查现场时,民警发现倒下的摩托车上附着有红色漆质物,于是分析现场除报警人所驾车外一定还有其他红色车辆存在,必须尽快找到它,而找到它的前提是确定男人倒地的时间,也就是案发的第一时间。
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全力调取周边店铺的监控录像。由于当天下雨,路面湿滑,视线受阻,车流量又跟往日一样非常大,很多监控要么掉线罢工,要么拍摄角度不符,要么抓拍模糊不清,难以给破案工作带来转机。而一夜一白昼的不停不歇让民警们疲惫不堪,但他们没有出现丝毫的畏难情绪。在走访了40多家商铺、村户和查看了上千条监控视频后,民警终于确定了事故发生的时间——7月27日21时08分许。围绕这一时间点,民警继续对途经事发地的上下行车辆进行排查,尤其是“带红”的大小车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连续不断的逐一排查后,民警确定嫌疑车为一辆悬挂豫D牌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于是当即经公安网查询到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并成功与该驾驶员刘某某取得联系,要求他将车停至就近的服务区等待。之后民警马不停蹄驱车行驶600余公里,终于在7月29日凌晨3时见到了等候在河南省王屋山服务区的刘某某及其所驾驶的豫D牌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当面询问司机、验车比对、痕迹鉴定之后,再次确定了该豫D牌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就是“7.27”事故的涉案车!
真相浮出水面。从案发到锁定肇事车,民警用时不到19个小时。
原来,2023年7月27日21时08分许,在榆阳区242国道652KM处,李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依法登记的“豪爵牌”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尾随相撞于前方同车道内因堵车等待通行的刘某某驾驶的豫D“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尾部。肇事后,由于挂车车身长,刘某某在未感知的情况下驾车驶离现场。而李某某在撞击倒地后,又被由西向东未靠右侧行驶、观察不周的思某某驾驶的陕K“大众牌”小型轿车碰撞,造成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件告破,民警可以暂且歇歇。但条条大路,车流不息,交通事故仍有可能随时发生,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安全头盔作用大,无证上路属违法;乡村路口危险多,注意观察慢通行;遇堵排队尾车防追措施不能少,夜间雨雪大雾天气更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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