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冷,温度骤降,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接近今冬供暖期。10月13日,就宝鸡市民关注的采暖问题,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从宝鸡市热力公司权威获悉,为大家逐一解答大家咨询较多的供暖问题。
(相关资料图)
一、采暖费收费标准?
按建筑面积交费的用户:
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2元,其中20.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非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其中28.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低保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13.38元,其中11.78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按热量表交费的用户:
采暖费按两部制计算,居民类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6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0元。非居民类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2.2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6元。低保户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004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067元。
总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4×建筑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二、本年度采暖费如何交纳?
1.持卡用户可通过 “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缴费”、我公司各服务大厅或到合作银行(以每年《集中供热交费通知》的银行为准)各网点柜台交纳采暖费。
2.非持卡用户须通过小区管理方(物业、楼长等)交纳采暖费。
三、最晚交费时间是什么时候?超期是否收取违约金?
用户须在每年供热前向我公司足额交纳采暖费。逾期未交费,我公司自当年12月1日起每日按所欠采暖费总额的2‰加收违约金。
四、停、复热办理截止时间?
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或我公司各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
每年停暖后至9月30日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我公司免费上门拆、装。
每年10月1日至11月4日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用户可在小区换热站注水试压前按照我公司停、复热规范标准自行拆、装,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手续。
每年11月5日后,全市供热系统开始运行调试,停、复热业务原则上停止办理。
五、供热计量小区为何交纳基本热费?
根据相关规定及结合热的特殊性,实行供热计量小区的停热户,须向我公司交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4×建筑面积。
六、热量表计故障如何处理?
用户可致电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或到各服务大厅进行报修登记,我公司对经检定确有问题的故障热量表实行免费维护或更换。
七、近期突然降温是否提前供热(我市冬季供热时间)?
我市冬季供热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0时至次年3月14日24时。如遇异常低温情况,我公司将提前或延期。
八、何时注水?漏水如何处理?
我公司已于2022年10月8日发布《供热管网注水通知》,陆续启动二次网进行注水、试压工作,具体时间以张贴于小区或单元门口的《注水通知》为准。注水期间,请各住户家中留人配合,以免给您造成损失。
1.注水期间,热用户家中要留人,注意观察室内暖气片、管道、阀门连接处是否有跑、冒、滴、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2.注意楼上邻居对自家的影响,如果家中天花板出现漏水痕迹,应及时联系楼上住户或者物业,及时处理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3.试水期间不要随意关闭暖气片进出管道上的阀门,应保证采暖系统水流畅通。
4.私自放水会破坏稳定的水力系统,且由于暖气管道中的水加入了化学药剂,使用或者饮用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人体中毒,用户不可私自取用管道中的水使用。
5.清除暖气设施上的抹布、衣服等物品,使暖气片裸露出来,便于出现漏水情况及时发现、维修。
6.如果家中暖气使用多年,管道内往往淤积泥沙、水垢等,若试水期间发现有堵塞现象,可请专业公司清理疏通。
7.注水工作已陆续开始,请热用户不要再进行室内暖气设施的改动,以免发生漏水,给自家和邻居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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