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月20日调整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资料图)
(通告2022年第210号)
根据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20日18时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抵达三亚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山西临汾、湖南邵阳、陕西汉中、陕西西安、山西大同、浙江宁波、宁夏银川、广东佛山、广东广州、广东深圳、湖北武汉、四川南充、云南德宏、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报备,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四、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东方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综合研判,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10月20日14时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湖南邵阳、山西大同、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并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离开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广东东莞、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山西太原、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完成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东方满7天,建议第5、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东方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四、倡导所有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五、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不主动报备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点击查看来东方人员信息登记表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0898-25527110
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
天安乡:0898-25730188
大田镇:0898-25785226
新龙镇:0898-25886678
四更镇:0898-25672909
板桥镇:0898-25830185
东河镇:0898-25729288
感城镇:0898-25828969
华侨经济区:0898-25888013
江边乡:0898-25731496
八所镇:0898-25500299
三家镇:0898-25681939
澄迈县关于调整省外
来(返)澄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来(返)澄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湖南邵阳、山西大同、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广东东莞、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山西太原、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澄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后按澄迈县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落实“三天一检”,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所有来返(澄)人员,应在抵澄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并遵守当地的防疫政策,对于因不配合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史雅洁
内容审核:樊学玲
责任编辑: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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