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进一步深化,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契合天理、国法、人情。今年以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刑事检察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多措并举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一、转理念,重监督,坚持内外联动。
2022年1-10月,不捕率36.36%,同比增加11.68个百分点;不诉率36.48%,同比增加18.92个百分点,没有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不捕率、不诉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关键在于理念转变。
(相关资料图)
理念一新天地宽。今年以来,院党组统筹谋划,以检委会、部门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等为牵引,引导推进,要求全院干警要把“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理念落实到工作中,形成“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推进、全院干警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工作中,聚焦不捕率、不诉率等业务核心数据,综合运用三种手段: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绩效考核。通过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来查一查案件质效。通过检务督察,来促推检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促推检察干警严守办案纪律,促推检察干警依法履职。同时将案件评查情况、检务督察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与绩效考核相挂钩。
与此同时,公检法三部门建立《关于刑事办案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意见》《刑事办案联席会议制度》等四项机制,落实“大三长”“小三长”,定期交换信息、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业务交流、实行同堂培训,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上达成共识。
同堂培训
二、严标准,提质效,促推司法公正。
今年以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健全完善值班律师、公开听证等制度,建立规范化听证室,探索适用认罪认罚证据开示,在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根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醉酒驾驶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座谈会会议纪要》等规定,先后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作了细化规定,强化对同一类案件不捕不诉尺度的衔接,统一不捕不诉的标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合力促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从源头上减少羁押措施。
一是切实推进少捕政策。在办案中,严格把握逮捕的法定条件,尽可能的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在办理刘某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正确区分主从犯,审查后认为刘某某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刘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二是有效落实慎诉政策。根据案件事实、情节,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等因素,做好矛盾化解,督促履行社会义务,综合评估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注重“行刑衔接”,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要求书面反馈行政处罚结果。在办理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邀请联村干部、公安民警、司法人员等人员多次到“家门口”参与调解,反复释法说理,促推双方解开“心结”,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王某某被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修复了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是有力贯彻慎押政策。在少捕的基础上,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被羁押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诉讼权利。在办理陈某某非法经营案时,由于同案犯没有到案,部分事实尚未查清,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的可能,对陈某某依法作出批捕决定。后该案提起公诉后,鉴于陈某某已退赃,涉嫌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陈某某变更羁押措施。
为确保案件公正办理,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对不捕不诉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听证员等人员参加,将公开、亲历、说理等元素充分渗透其中,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落到实处。
“不捕不诉并不意味着降低证据标准。在办案中,我们实行‘三查融合’,对部分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增强司法的亲历性。”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亮说到。
三、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诉源治理。
今年5月,聘任15个行政单位专业人士为检察官助理,并制定了《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规定(试行)》,在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履职的同时,从制度和技术层面支撑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今年9月,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性审查,与县工商联、县司法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八家成员单位联合会签《平利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规定(试行)》《平利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高效运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促进源头治理,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司法为民守初心,一枝一叶总关情。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头连着政治大局,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可感可触。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促推社会内生稳定,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办案中,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