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解决了多年的难题,我们一家终于可以拿回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
近日,当事人张某的妻子特意拿着一面锦旗到洋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致谢。至此,一件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
2022年7月,洋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开展“一村一政法干警”活动中收到一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监督申请。为解决纠纷,干警多次走村入户,向当事人、镇村和当地村民了解情况。
1981年国家实行生产责任制时,当事人张某获得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1997年10月在完善第二轮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中取得洋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三十年承包期)。2002年秋因当事人全家到洋县县城做生意,村上将其承包土地调整给他人,承诺三年后再调整给当事人张某,期间给他人亦颁发了该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三年后当事人张某多次找村镇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以各种困难和理由推诿拒绝。
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检察干警还发现当事人是一名光荣的退役军人,其1978年入伍,服役期间受过嘉奖三次,1982年退役。全家四口人,儿子与儿媳在县城超市打工,工资微薄;其与妻子又上了年龄,患有多种疾病,特别是张某在2021年诊断患了脑萎缩,失去了在外奔波、打工做生意的能力。没有其他特长和能力维持生计,作为农民的张某只能依靠自己的责任田。于是,办案干警更加将此案放在心上,尽最大努力帮助当事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洋县检察院干警为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经走访发现,问题的根本在于当事人和村民之间的关系。由于当事人长期未在村子里居住生活,土地撂荒,其与村民关系淡漠,与村组及相邻关系紧张,致使其被调整的土地迟迟不能得到恢复。了解到这一点,办案干警充分运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发挥检察机关桥梁纽带作用,以柔性监督方式参与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转向对话,打开当事人与村组及其他群众心结,最终让各方互相理解。最后,通过镇政府协调村组调剂撂荒土地让当事人先行耕种,待国家土地承包政策调整时,再给予重新调整土地;当事人张某亦积极履行村民小组成员的应尽义务,困扰多年的难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农村土地是村庄集体成员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承包及经营权的确定涉及村民、村镇及县政府职能部门,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外出务工农民来说,是他们回乡养老的重要保障。“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人民检察为人民。在本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加强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和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充分运用说服教育、释法说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最大限度地达成了“案结事了政和”的最佳办案效果。
文字|陈康 党同心
编辑|沈玉洁
审核|纪建军 杨智渊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