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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流调,1名途经我县的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曾于11月26日早7点45分至8点15分在我县锡龙酒店楼下早餐店用餐。为及时有效阻断传播风险,请同时段在该早餐店有过停留轨迹的人员立即电话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县疫情防控办报备,居家不得外出,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已到外市人员,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隐瞒相关信息,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出入公共场所、营业场所或乘坐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黄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黄龙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