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南郑区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相关资料图)
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15时起,进一步调整南郑区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1、所有高风险区继续落实管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新集镇:继续实行全域管控。符合“四无”条件的村(社区),按照无疫村(社区)申报标准创建成功后,群众可在村(社区)内部有序流动;未申报的继续落实管控措施。
3、高台镇、协税镇、大河坎镇、中所营街道办:凡5日内出现阳性感染者或有密接、风险人员活动轨迹的小区、村(社区),继续落实管控措施;5日内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的管控区域,降为低风险区,解除管控措施,人员有序流动,避免聚集。
4、解除汉山街道办、梁山镇、胡家营镇、两河镇、濂水镇、黎坪镇、黄官镇、红庙镇、湘水镇、法镇、小南海镇、阳春镇、圣水镇、青树镇、牟家坝镇、碑坝镇、福成镇17个镇办之间的交通管制,人员有序流动,避免聚集。
5、恢复与汉台区所有交通路段,天汉大桥(2号桥)、汉江桥闸(3号桥)、龙岗大桥(4号桥)、孤山大桥解除交通管制。
二、后续要求
全区解除管控的所有区域,继续落实低风险区域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个人防范、做好自我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
2、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恢复时间由区教体局依据疫情变化形势决定;已开展线下教学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类教培、托育机构继续暂停。
3、电影院、棋牌室、游戏厅、KTV、健身房、足浴店(洗浴场所)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各类餐馆(饭店、农家乐)不得提供堂食;敬老院、看守所等机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管理。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5、严格落实“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要求,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6、继续按照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的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应检未检人员将赋予黄码,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五个全覆盖”(入口专人把守全覆盖、经营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扫码测温全覆盖、佩戴口罩全覆盖、电子收银全覆盖),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两个必须”(必须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未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必须停业整顿)防控要求,全面排查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进入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8、医院有序正常接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发挥好哨点作用。除区人民医院、汉中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外,其余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患者。
9、继续加强交通健康服务点管理,从严从细查验来南返南车辆人员,落实“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确保不漏一车一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防线。
10、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严格落实“贴封条、查两码、测核酸、货卸下、车消毒、人不下、原路返”要求,实行闭环管理,保障顺畅通。
11、严格居家隔离人员和健康监测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防疫规定。
12、人员非必要不跨区流动,不前往高风险地区。
13、广大人民群众要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
汉中市南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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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尤文博 责编:任悦
图文编辑:李阳
视频编辑:王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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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