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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渭南,蒲城县人民法院披露一起案件。
“排除吴*为吴**的生物学父亲”,看到这行字的吴某顿时感觉天旋地转,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养育五年的女儿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在某司法鉴定中心门前吴某忍不住的哭了起来。
原告吴某与妻子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本来幸福美满令人羡慕的家庭却在近日蒙上了乌云,起因是原告吴某在一次给女儿抽血化验时发现女儿的血型与自己不匹配,而且女儿先天残疾,但是自己家族与妻子家族都没有这样的遗传疾病。原告怀着忐忑的心情带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原告一下跌到了谷底。
事后,原告想与被告协议离婚,但被告不同意,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让其赔偿经济损失十万余元、精神损害费五万元。办案人员得知被告因此事已被原告“赶出家门”,娘家人因此事也不愿为被告提供帮助,被告一人带女儿在外租房居住又无经济来源,还要为女儿看病,日子过的异常艰辛。孩子的亲生父亲瘫痪在床亦无力抚养女儿。
经法庭向原告说明被告的现实情况后,原告念及十几年的夫妻情分向法庭表示愿意放弃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的诉讼请求,但坚决要求离婚。后法院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判决离婚。本案中被告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致使和谐美满的家庭破碎,造成了自己无法承受的后果。而在家庭生活中我们应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美满的家庭来之不易,夫妻双方都应用心呵护。
(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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