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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王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自己10月25日通过中通快递从安康向西安寄出一份快递,10月26日物流信息显示已到达目的地,但是收件方至今没有收到。
期间,王女士及收件方多次向西安市、安康市及95311中通客服投诉反馈,一个多月以来,包裹去向均未得到解决。
记者通过物流信息可以看到,10月25日王女士的确发出邮件,10月26日包裹已到西安光华路营业点,至今一个多月过去,包裹物流信息一直停留在10月26日派件中。
据王女士介绍,此快递内容为公司发票,数额较大,丢失后对公司大部分人及业务会产生很大影响。希望中通快递公司能够尽快找到自己的快递,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王女士告诉记者:“里面包裹的大部分发票均是不记名发票,任何人都能拿去使用,很难再补回来。投诉反馈都一个多月了,中通快递才就此事对我承诺会赔偿500元。但是但我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里面几十万的发票怎么能是500元能解决的呢?希望中通快递承担公司及个人因发票遗失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带着王女士反映的情况,12月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九州物流园中通快递安康网点,客服经理敖经理表示快递物件经多次查找目前找不到已遗失。“首先对客户快递遗失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根据快递协议,未保价产品赔偿上限为500元,考虑到客户急切心理及我们带来的不好服务,我们公司愿意以最高保价的双倍1000元赔偿,并愿意出示遗失证明,全力配合客户补开发票。”敖经理说道。
针对此事,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刘新表示:根据邮政法47条规定,如果客户的邮件或快件进行了保价,如果遗失了那就是按照保价的数额来赔偿,保价多少赔偿多少。如果没有保价的话,那么就按实际损失来赔偿,最高不超过邮寄费用的三倍。如果客户仍不满意的话,建议找消费者协会来调解,实在调解不好的建议发起诉讼。
为此小里也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我们在邮寄物品时要注意根据邮寄的物品的价值大小选择是否保价,并及时索要发票和保留好快递单据,以防在发生物品丢失情况时,能够有效、便捷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李晨晨
关键词: 中通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