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预警
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1月4日至5日空气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较差,加之受前期污染物累积影响,预计咸阳市空气质量以重度至严重污染为主,截至4日12时,咸阳市AQI值已连续19个小时达到3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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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4日13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并同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初中及同等学力学校采取弹性停课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医疗卫生机构扩大全市接诊范围,合理调整全市医疗救治力量,满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就医需求。
建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市主城区主要公交线路实行免费政策。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强制性减排措施
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保障类、抢修抢险类除外)禁行;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等,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保障类工程必须落实“六个100%”绿色施工,道路运输使用国六标准或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源必须使用国三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在此基础上,咸阳还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保洁次数;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100%覆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按照新修订的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来源:咸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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