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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莲湖区检察院集中开展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件公开训诫,23名被不起诉人集体签署承诺书,承诺杜绝酒驾。
训诫会上,莲湖区检察院组织被不起诉人观看了酒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真实的案例让被不起诉人认识到酒后驾驶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一名被不起诉人含泪表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我再次深刻认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我还想到了我的家人也存在疲劳驾驶,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将成为一生无法弥补的遗憾,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教育和关怀,我一定吸取教训,以此为戒。”随后,23名被不起诉人签署了《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承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训诫和严肃教育。检察官从每个案件具体案情出发、寓法于理,针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驾醉驾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要求被不起诉人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充分吸取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深刻认识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希望各被不起诉人日后能够对法律心存敬畏,珍惜法律给予的从宽机会,加强学习、遵纪守法,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此次公开训诫活动对被不起诉人再次教育,既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性、法治教育的警示性,也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传递了司法温情,充分实现了“办理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西安发布
关键词: 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