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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轿车发生事故,送到奇瑞售后修理厂,最后保险公司认为没有维修的必要,协商4000元回收处理。”近日,榆林市民刘先生反映说,本以为一切进展顺利,但维修厂说要收3000元的停车费,这让他难以接受。对此,该维修店负责人表示,短期内停放可以不收费,但这辆车已经停了三个多月。
刘先生说,去年11月份他的车子发生事故,侧翻碰撞,前挡风玻璃和引擎盖均受损,安全气囊也弹出了,所幸作为驾驶员的他并未受伤。“事故发生后我报了保险公司的报警电话,随后将车拖到了奇瑞4s店,经过几次的查勘定损,保险公司认为我的车已没有维修的价值,找了评估机构给我评估,说是给4000元补偿给我,车子回收处理。”
然而,就在刘先生以为一切进展顺利,却在保险公司将车准备拖走时出了问题,事故车内三元催化器遭到了拆解,电瓶线路也被剪断。
对此,奇瑞4s店售后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出现盗损,他们把一些重要的电子元件给拆下来放到库房。对于停车费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如果是在短时间内,在十天十几天二十天之内的话,客户把车拿走,可以对客户人道主义关怀不收钱,是对客户的一种情意,时间长的话对我们正常营业运转造成影响,停车费按国家停车标准来收,基本上也就是20多块钱一天。”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产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申请相应的组织调解,通过调解促成问题化解,调解不成的则应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载判。
华商报记者 祁铭 编辑 常娜
关键词: 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