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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咸阳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白西功(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西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白西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在担任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及玉泉西路公租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时形成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建设实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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