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华商报讯(记者 肖琳 通讯员 独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指导意见》和《陕西省
《通知》规定,全省统一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类区及标准,其中:一类区1944元/月,二类区1845元/月,三类区1755元/月。调整后,最高标准从1755元提高到1944元,最低标准从1575元提高到1755元,人均增加180元,增幅11%,其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和增长水平同步。
《通知》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失业补助金仍按原标准发放。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关键词:

【全球热闻】萃华珠宝:一季
住房贷款退税是什么原因(住
【电商快评】“交个朋友”完
鸿海电动汽车按进度进行,Mo
长安马自达CX-50行也将于5月
扬州市江都区工业土地项目资
48小时点击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