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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眉县税务局作为全市税务系统创建“枫桥式”税务局试点单位之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提前谋划,因地制宜,明确思路,探索提出“N+5+2”创建体系和“网格化调解、分组化化解、专业化兜底”工作思路,做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全力打造“眉税兴枫”调解品牌,推动“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深入学习,提前谋划,确保创建工作高位推进。在被确定为全市“枫桥式”税务局创建试点单位后,眉县税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枫桥式”税务局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工作原则,理清工作思路,成立“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机制,以全局阶段性重点工作为目标,全力开展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
二是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确保“眉税兴枫”落地落实。将眉县经济发展和税务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根据以往涉税争议经验,探索提出“N+5+2”的创建体系:“N”是指所有一线的管理员都是“调解员”,所有的税务干部都是税费争议的第一责任人;“5”是指根据工作实际组建的矛盾处理组:社保非税调解组、司法拍卖调解组、发票代开调解组、征管申报调解组和综合协调调解组;“2”是指两个平台,即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和“眉税兴枫”调解室。建设能运行、可推广的眉县“枫桥式”税务局,着力打造既把握“枫桥经验”精神,又体现眉县税务局个性的“眉税兴枫”税费争议调解室,让“眉税兴枫”在税务蓝中闪耀。
三是精心准备、加大宣传,确保“枫桥氛围”蔚然成风。眉县税务局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月,加大“枫桥式”税务局宣传力度,为纳税人缴费人耐心讲解“枫桥式”税务局“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的创建目标,努力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获纳税人缴费人点赞。
四是规范运作、依法调解,确保“矛盾化解”获得实效。建立工作台账,详细列明每件咨询调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办理进度和结果,对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汇总、集中分析和及时反馈,完善事后回访机制,通过电话、网络、座谈会形式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调解方式和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补齐短板,形成问题解决闭环机制。同时以“眉税兴枫”创建活动为依托,不断完善争议化解的运行机制,同时组建矛盾调解志愿服务队,定期进社区开展化解矛盾促和谐的活动,制作税费争议调解案例宣传手册,保证税费争议调解服务的长效化运行。截至目前,已调解多起税费争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图片由国家税务总局眉县税务局授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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