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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有效激发经营主体保护商业秘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身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陕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旨在广泛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推动我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工作方案》明确
要以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品质服务为目标,按照政府、园区、企业及其他单位等不同类别,结合当地实际,创建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包括示范区和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政府重视、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格局,打造商业秘密保护“生态圈”;聚焦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不断优化全省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机制。
此次试点范围为:
由市场监管部门选取区域内经营规模或技术实力具有领先地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高新产业园区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强、保护工作机制完善、成效较明显的企业及其他单位,作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或试点。
省市场监管局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走访调研,摸清摸透各自商业秘密保护现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本级政府、属地园区、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培育指导和申报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的新机制新方法,充分发挥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针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创新试点在推动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先行示范效应,不断推进创新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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