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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驾驶室内,他有些激动。他原以为自己的车要不拉回来了呢,但要回来了。
张先生今年35岁,家住在西安市浐灞半岛小区,平时靠经营夜市为生,他的车是2019年买的,当时的落地价为19万左右,跑了49000多公里,因为比较忙,车基本闲置下来,就想着出租出去,能多一点收入。
4月初,张先生把车挂在网上出租,4月28日,男子王某和他联系,称公司团建需要用车,两人商议的租金为每天300元,租期5天。当晚8时许,双方签订了租车合同,王某转了3000元押金,把车开走。租金是晚上11时左右付的。
5月3日,租车到期了。当天下午,王某主动联系说,要续租10天,还说在外地,两天后回公司后给转租金,但到了5月5日,张先生没收到租金,后来王某直接失联。
直到6月7日,张先生才联系上王某,他说欠别人5万多元,对方把这辆车扣了,开不走,这几天正在找钱,力争6月9日还车,这期间的租金他都承担。
到了6月9日,对方还是没有还车。记者多次拨打王某的电话是通的,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张先生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浐灞生态区分局广运潭派出所求助。华商报全媒体6月10日曾报道过此事。
因为有租车合约,还无法立案。警方多次给王某打电话也无果,后联系上家属,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王某称,车是自己在使用,没钱付租金了,就拖着没有归还,现在愿意还车并支付滞纳金。
7月10日上午,在派出所院内,民警赵延星把车钥匙和1万元滞纳金递给了张先生,“这么热的天,一直在给我处理这事情,实在是太感谢广运潭派出所的民警了!”张先生说。他还特意定制了锦旗,送给了派出所民警。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文 邓小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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